
新湖南客戶端8月20日訊(通訊員 蔣君)8月19日上午,東安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陳某、戚某等4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。
公訴機關指控,2019年11月,云南省陸良縣中國某某公司工作人員戚某、陳某、雷某、嚴某四人商量通過非法買賣手機電話卡進行獲利,并與東安縣某某公司員工肖某(另案處理)商議以25-40元一張的價格向其購買電話卡。建立渠道后,戚某、陳某等人從肖某手中購買手機電話卡,并經(jīng)代號為“周老板”的男子介紹,以60-100元的價格向全國各地通過郵寄的方式出售。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,戚某、陳某、雷某、嚴某非法出售電話卡三千余張,非法獲利72000元。上述所售手機電話卡部分被他人利用實施詐騙犯罪行為,造成受騙者財產(chǎn)損失,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。
庭審結束后,法庭將擇期進行宣判。
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被稱為網(wǎng)絡犯罪的“百罪之源”,由此滋生了電信網(wǎng)絡詐騙、敲詐勒索、綁架等一系列犯罪,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,擾亂社會和諧穩(wěn)定,損害社會公共利益,東安法院對此類犯罪行為將堅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。
責編:王坤
來源:東安縣融媒體中心
下載APP